
「個人資料保護法」公開聲明內容
歡迎使用大象當舖(以下稱本單位)相關服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及相關子法規定,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權益之保護,當您點選同意「大象金融單位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內容」時,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若不同意請離開此網頁,如需服務請洽本單位之服務人員。
一、 個人資料蒐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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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金融服務及其輔助活動(包含當舖業、融資諮詢與資產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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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營業項目之契約執行、客戶管理及依法應履行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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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預防、內部控制及配合主管機關(如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及金融監理機關)之行政監督。
二、 個人資料蒐集類別:
包含識別類(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方式、地址、電子郵件、銀行帳號、社群帳號 UID 等)、特徵類(出生年月日、照片、簽署文件)、社會情況類(職業、工作經驗)及財務細節類(資產價值、借還款紀錄)等。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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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 依法令規定(如《當舖業法》)或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依 2026 修正案,個資事故紀錄至少應保存五年以上,視子法規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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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本單位提供服務之地區及本單位營運主機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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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本單位、合作之資產評估單位、業務往來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 2026 年後之專責主管機關: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 (PD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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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以電子文件、紙本,或透過自動化機器與安全加密技術之利用方式。
四、 個資當事人權利行使與事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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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得行使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之權利: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請求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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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通報義務: 若發生個資外洩等事故,本單位將依 2026 年新法規定,於知悉後立即通報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並通知當事人,採取有效應變措施。
五、 行政救濟:
若對本單位依個資法之處理不服,得向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提出申訴,或依法逕提行政訴訟。
大象當舖保有隨時修訂本告知內容之權利,以符合最新監管標準。
公告日期: 2026-01-30
聯絡窗口: 大象金融團隊
個資管理員 服務專線: 0800-88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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